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招标条件
本钢塑复合管采购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片区供水工程-庆丰山村、新发村、永宁寺村供水工程所需货物,招标人为重庆市歌乐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片区供水工程-庆丰山村、新发村、永宁寺村供水工程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料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塑复合管 |
DN50 |
钢塑复合 |
米 |
28770 |
1.6MPa,螺纹连接,衬塑.提供样品一件,不少于60CM。 |
2 |
钢塑三通 |
DN50⊥DN15 |
钢塑复合 |
件 |
2954 |
1.0MPa |
3 |
活接头 |
DN50 |
钢塑 |
件 |
854 |
1.0MPa |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3、交货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内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货物名称 |
投标人注册资金 |
财务情况 |
认证书 |
业绩 |
钢塑复合管及管件 |
≥1亿元(提供营业执照) |
生产企业2014-2016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2亿元/年(提供2014-2016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逐页加盖审计单位的盖章) |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 |
2014年以来签订的2000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至少3个(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且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 |
3.1.3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钢塑复合管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1.4管件可是自己生产或采购国内知名品牌的产品。生产企业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
3.1.5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6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7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供货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1.8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中表1-2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样品投交地点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幕)。本项目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还(第二及第三中标候选人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半小时内当场退还,如不领取,自行负责。
3.1.9、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起,2017年9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