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7-2019年度内控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
3.1协助开展集团公司总部内控评价工作,对公司总部内控评价手册及内控制度进行全面复审并提出修订建议;
3.2对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内控缺陷清单进行审阅,协助编制公司系统年度内控评价总报告;
3.3抽查集团公司系统部分所属单位(12家)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咨询建议;
3.4抽查集团公司系统部分所属单位(12家)年度内控评价发现缺陷整改情况和控制效果,并提出咨询建议;
3.5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内控评价发现缺陷整改报告进行审阅汇总,并就内控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管理提升建议;
3.6协助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内控评价人员进行培训(每年1~2次),对内控评价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4.3资格要求:
4.3.1具备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4.3.2应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或《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
4.4财务方面应具备条件: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的平均年经营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
4.5从业人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拥有20名(含20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
4.6投入拟投标段的项目组人员要求:
4.6.1项目组组长: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拥有类似咨询服务项目执业经验。
4.6.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6人。
4.7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正在或完成过3项相关内控评价相关咨询项目。
4.8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8.1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8.2投标人在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其他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8.3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4.9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10关联企业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1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12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从2017年 9 月 6 日9:00起至2017年9 月 12 日17:00止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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