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灰堤内外护坡及堤面修复工程。
1.2项目概况:华能汕头电厂分二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为2×300MW机组,于1993年12月23日开工,1996年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为1×600MW机组,2003年开工, 2005年10月20日投产发电。电厂灰场于1994年4月开工,1996年投入使用。
华能汕头电厂灰场采用封闭式布置形式,南侧灰堤长约500m,西南侧灰堤长约360m,西侧灰堤长约870m,北侧灰堤长约1100m,东南侧靠近厂区,为堆灰起始区。灰坝堤心石为混合石料,靠灰场侧堤身护面坡度为1:2,依次设置300mm厚碎石垫层、组合型土工布防透、300mm厚砂卵石层及表面500mm厚的干砌块石层。靠海侧堤身护面坡度为1:1.5,依次设置反滤层、500mm厚块石垫层、500mm后干砌块石层。灰堤面为800mm后浆砌块石层。在靠海侧设置通长宽度为600mm,高度为1000mm的浆砌块石挡浪墙。
目前我厂灰堤出现了多点渗漏的现象,主要是在堤坝的基体混合石料间,由于长期的沉降和海浪的冲刷而产生的空隙和裂缝,灰堤内存水往外海滩渗漏,因灰堤的沉降导致堤面拉裂出现多处堤面裂缝下陷等问题,为满足环保新法的要求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并防止出现污水外漏而造成的环保污染事件,所以必需对现有灰堤堤面和内外护坡进行修复。
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2工期: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9月12日9:00起至2017年09月18日17:00止,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