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招标内容:全面承担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中央空调治理招标。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中央空调治理
2、工程规模:一期2×600MW及二期2×1000MW空冷燃煤机组
3、本期规模:同上。
4、建设地址:宁夏灵武市。
5、资金:自筹。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一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3、投标人具有管理手册;近三年具备管道安装或空调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结算单);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实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 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投标人条件。
特别提示: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方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