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内容:
1、对二期脱硫4A吸收塔内部防腐进行施工,主要范围:除雾器到出口烟道膨胀节前区域清除原衬胶层,采用树脂陶瓷工艺重新防腐;喷淋层区域原衬胶层全部清除,采用耐磨陶瓷工艺进行修复。
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规范书施工。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二期脱硫4A吸收塔内部防腐施工项目
2、工程规模:对二期脱硫4A吸收塔内部防腐进行施工,主要范围:除雾器到出口烟道膨胀节前区域清除原衬胶层,采用树脂陶瓷工艺重新防腐;喷淋层区域原衬胶层全部清除,采用耐磨陶瓷工艺进行修复。
3、建设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4、资金来源已落实
六、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即应在技术、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1000万元及以上;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需在有效期内;
5、近两年(自2015年9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四项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吸收塔整体衬瓷防腐业绩。业绩中,采用耐磨陶瓷工艺和树脂陶瓷工艺的均至少有两项,且每项业绩单工艺工程量不少于500平方。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一份合同中同时有耐磨陶瓷和树脂陶瓷防腐的,只视为一项业绩。复印件需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和双方签署印章、签署时间等,不附合同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机组容量、衬瓷工艺、工程量的,视为无效业绩;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法人(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相关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单位未在华电集团山东公司黑名单内,且安全诚信分不低于70分。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七、投标单位安全诚信评价管理
投标单位安全诚信评价管理按《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日前务必按照我公司安监部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安全诚信评价,评分结果将按比重计入评标因素中。
八、公告发布:
时间:2017年09月15日至2017年09月20日16时
九、投标申请递交:
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注册的供应商,并在网上报名本次招标,具体注册事项详见网站。
2、报名方式及投标申请书的获取:投标商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提出投标申请并下载《投标申请书》。申请书填写:下载申请书后,请参照公告附件按规定格式及内容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投标申请书的递交:投标申请书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中,并附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申请书》。邮件标题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4A吸收塔内部防腐施工投标申请--投标人简称”,附件名为“二期脱硫4A吸收塔内部防腐施工投标申请书--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4、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500元整,标书费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只接受投标单位的汇款。汇款时,备注栏内需注明“二期脱硫4A吸收塔内部防腐施工-标书费”。
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发送至邮箱中,邮件标题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4A吸收塔内部防腐施工投标申请--投标人简称”,附件名为“二期脱硫4A吸收塔内部防腐施工投标申请书--投标单位简称”,发送完成后电话告知招标人进行确认。
5、递交时间: 2017年09月15日至2017年09月20日16时。超出本时间规定的投标申请,招标人将不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