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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旗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迁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新巴尔虎右旗旗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迁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招标编1.招标条件本新巴尔虎右旗旗委党校、行政学校

新巴尔虎右旗旗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迁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新巴尔虎右旗旗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迁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巴尔虎右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右发改[2017]1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新巴尔虎右旗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党校综合楼占地面积8766.8平方米,党校综合楼4377.44平方米,为框架结构。车库398.86平方米,室外停车场2786.12平方米,室外体育活动室1857.42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2630.04以及给排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

2.3成果提交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45000.00元

2.5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该项目岩土勘察,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勘察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地质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 9时00分,以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06

开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新巴尔虎右旗旗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迁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1

900.00元

05124101040018233-0000000006

说明:

4.1 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4.2 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投标保证金业务。

4.3 投标保证金计算方法:投标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2%收取。

4.4 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入,不得分批分次缴入。

4.5 如办理汇款业务遇到问题请咨询新右旗农业银行营业部主管宝娃,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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