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柘荣县上桥路东段道路工程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柘发改审批【2017】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柘荣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度517.299m,修建宽度道路红线为18m(人行道宽3.5m),车道数双向四车道。项目总投资约11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总造价为10315255元(含暂列金额:49489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要求主路面工程在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含二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若一级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还应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除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