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2017年基建处新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能供暖等设备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2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HT-BTGD2017-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7年基建处新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能供暖等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局2017年基建处新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能供暖等设备材料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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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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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消防变频给水机组 |
2台消火栓消防主泵、2台消火栓消防稳压泵。 |
套 |
1 |
包头供电局工程建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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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排污水泵 |
流量:Q=10m3/h扬程:H=0.15Mpa |
台 |
4 |
包头供电局工程建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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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供暖系统,电能供暖 |
80.5kW |
套 |
1 |
包头供电局工程建设处 |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投标人所提供的消防变频给水机组、潜水排污水泵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4、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