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S49乌拉特后旗至临河段高速公路、G242线临河过境段(含黄河大桥)一级公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现开展本项目前期服务类项目招标,招标内容:1、土地预审及勘测定界(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复垦、压覆矿产评估);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4、项目选址报告编制,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拟建S67甘靖高速公路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S67甘靖高速公路海流图至五原段、S49乌拉特后旗至临河段高速公路、G242线临河过境段(含黄河大桥)一级公路。
S67甘靖高速公路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全长约123公里,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起点位于甘其毛都口岸,终点位于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S67甘靖高速公海流图至五原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全长约110公里,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起点位于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终点至鄂尔多斯市沿黄高速S24。
S49乌拉特后旗至临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全长约45公里,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起点位于乌拉特后旗通用机场,终点至接G6京藏高速黄羊互通。
国道242临河过境段公路(含黄河大桥)公路工程,项目全长约28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起点位于在建的国道242甘临一级公路终点,路线沿已建成的临河黄河大桥,终点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S316线K377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S67甘靖高速公路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S67甘靖高速公路海流图至五原段、S49乌拉特后旗至临河段高速公路、G242线临河过境段(含黄河大桥)一级公路土地预审及勘测定界(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复垦、压覆矿产评估)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选址报告编制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3.1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工作类别
主要工作内容
BSTD-1
(S67甘靖高速公路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及G242临河过境段(含黄河大桥)一级公路)
土地预审、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1、项目建设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含土地预审及建设用地审批阶段的勘测定界工作),所提交的勘测定界报告书必须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土地报件和实际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的外业组织工作等,负责办理项目土地预审各项组件及审批等相关手续,若本项目不符合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按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有关部门审批,直至项目符合要求(如发生则费用另行支付)。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完成可研批复后的土地组件报批工作。
2、项目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承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负责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3、项目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书;承办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发包人办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压覆矿产资源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4、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及服务工作,确保土地复垦方案顺利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组织评审会议,同时负责按相关规程的要求完成内、外业技术工作等。
BSTD-2
(S67甘靖高速公路海流图至五原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及S49乌拉特后旗至临河高速公路)
BSSB
(本次招标四个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项目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BSHP
(本次招标四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项目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监测、遥感等;承办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G242临河过境段(含黄河大桥)一级公路项目中鸟类保护区专项评估报告。
BSXZ
(S67甘靖高速公路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S67甘靖高速公路海流图至五原段、S49乌拉特后旗至临河段高速公路)
规划选址研究
选址意见书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研究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3.2 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编号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BSTD-1、2
(土地预审、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测绘甲级(地籍测绘专业)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需中标人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需中标人具备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中标人不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资质,允许其专业分包)
近5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咨询服务工作。
BSSB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要求投标人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四星级及以上
近5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
BSHP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要求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交通运输类)。
近5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BSXZ
(规划选址研究)
城乡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
近5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研究工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人员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