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直流一体化电源及不间断电源装置等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直流一体化电源及不间断电源装置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情况:
2.1采购预算价:75万元
2.2采购内容: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直流柜及高频开关电源装置、直流润滑油泵专用屏、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等,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大安市安广镇
2.4供货日期:按甲方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设备需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指2014,2015,2016);
3.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1请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 ,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