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包头东华热电石膏、炉渣处置清运项目及捞渣机链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石膏、炉渣处置清运项目及捞渣机链条采购。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2017年石膏处置清运 |
800 |
详见技术规范 |
2017年炉渣处置清运 |
800 |
详见技术规范 |
捞渣机链条采购项目 |
500 |
详见技术规范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各标段具体资质应符合下列条件(请各投标单位按以下各条要求逐一准备资料,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同招标文件一并上传电子版及送达会议室纸质版本,如缺漏任一项,导致资格审查将不通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1. 2017年石膏清运标段:
(1).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单位应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及运输资质,如投标方能全部综合利用,必须提供石膏综合利用能力的相关纸质版资质文件。如不能全部综合利用,需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石膏存储场地纸质版证明文件,同时附带存储场地详细地址和照片,堆存场地储量必须达到9万吨的要求。
(3).潜在投标单位具有3年以上从事石膏及相关产品销售、处理、使用的业绩。
(4).潜在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出具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职责。
2. 2017年炉渣清运标段:
(1).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单位应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及运输资质,如投标方能全部综合利用,必须提供炉渣综合利用能力的相关纸质版资质文件。如不能全部综合利用,需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炉渣存储场地纸质版证明文件,同时附带存储场地详细地址和照片,堆存场地储量炉渣必须达到7万吨的要求。
(3).潜在投标单位具有3年以上从事炉渣及相关产品销售、处理、使用的业绩。
(4)潜在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出具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职责。
3.捞渣机链条采购项目标段:
(1)、投标单位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要求在1000万元及以上。
(2)、本次招标的捞渣机链条与接链环必须为原装进口,投标人需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应的生产资质,若为代理或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代理授权证明及报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生产厂家及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三台300MW机组及以上进口捞渣机链条供货业绩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招标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9月21日~9月26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