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1
招标编号:HGGP-2017-C-0310
开标时间:2017-10-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0万元
受天津市静海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委托, 将以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对天津市静海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7-C-0310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195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