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兴燃气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第03包)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北京天兴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北京天兴燃气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指挥车(皮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0686-1740024D672N/03
二、项目名称:北京天兴燃气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指挥车(皮卡),6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星“*”号条款为重要条款,有一项偏离将直接导致废标)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4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5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4、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提供上述“第3条款中制造商”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汽车销售”;
4.2组织机构代码证;
4.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4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的,北京地区的正本授权函;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已纳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必须符合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车型目录;
*6、投标人必须在文件中承诺能办理指挥车审批上牌等相关手续,并保证上牌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使用性质为:消防;
*7、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8、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或复印件;
*9、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同类产品近五年在国内大型燃气企业供货的相关业绩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近五年:2012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指挥车(皮卡);业绩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用户名称、产品规格、数量、合同总价、供货时间;证明材料:合同首尾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质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3)发售价格: 每套售价为(含电子版):人民币500元。
(4)其他要求:
A、购买时请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正本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的,北京地区的正本授权函;
<6>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7>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或复印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同类产品近五年在国内大型燃气企业供货的相关业绩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近五年:2012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指挥车(皮卡);业绩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用户名称、产品规格、数量、合同总价、供货时间;证明材料:合同首尾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B、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者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