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乐昌铭源水电有限公司王龙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韶市水批 [2016]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乐昌铭源水电有限公司王龙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招标人为乐昌铭源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昌铭源水电有限公司王龙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本工程建设项目位于乐昌市东部五山镇,距乐昌市45km,所在河流属北江流域武江支流—廊田水的一级支流小山水,装机为2×1000=2000kw,电站于1998年5月开工,2000年12月投产。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2台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闸门及启闭设备的维护等。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工程总投资约357.46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高低压成套设备(高低压开关柜)或输配电控制设备和水轮机或发电机组设备生产制造能力的独立法人;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③、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④、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不多于2个企业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高低压成套设备(高低压开关柜)或输配电控制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家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