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局交通信号灯智能控制箱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交通信号灯智能控制箱。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局交通信号灯智能控制箱采购项目(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鄂开财购准字【2017】第008号
采购文件编号:CG2017HGK204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编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
数 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交通信号灯智能控制箱
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
30
台
270000.00
注:“参数性质”标“△”表示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二维码清晰的复印件)
2. 检测设备需厂家或厂家授权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签订合同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3. 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 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企业2016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6. 投标企业2016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7. 投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 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原件或二维码清晰的复印件)
9.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0. 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