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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四十九团2017年田间高效节水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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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四十九团2017年田间高效节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为第三师四十九团2017年田间高效节水工程,经师市发改发【2017】254号、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1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第三师四十九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九团境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四十九团田间高效节水滴灌面积15073亩。 2.3施工招标范围:新建四十九团田间高效节水滴灌面积15073亩,水源为地表水,共设11个首部、分15个系统,系统水泵15套、施肥罐15套、过滤设备15套、变压器设备11套,首部沉淀池11座、泵房11座,工程规模为小(1)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173日历天,2017年10月25日开工,2018年4月15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10时至14时,下午北京时间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9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喀什克孜都维路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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