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热电有限公司#1、2贮灰场看护管理、维护消缺外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9-06116/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1、2贮灰场看护管理、维护消缺外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我厂#1西当峪灰场和#2徐家峪灰场近期以来,有盗采该两灰场内存灰行为,加之#2灰场早期种植的柳树已长大成材,周边村民盗伐严重,因无专人进行看护管理,长期下去给我厂造成巨大损失。鉴于以上原因,现对我厂#1、#2灰场进行看护管理及维护消缺外包工程进行招标。
1.2招标范围:#1、#2灰场所有设施的看护管理、巡检、维护消缺,及本工程所需的物料、人力供应和施工。保证灰场内存灰、树木不被盗取、盗伐,严禁任何垃圾倒入灰场。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及所发生的一切协调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26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0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