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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街旁绿地、景观节点、其他绿化用地)施工监理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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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街旁绿地、景观节点、其他绿化用地)监理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五师发改备【2017】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博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街旁绿地、景观节点、其他绿化用地)监理三标段 招标编号:DWS-GCJY2017176-3 2.2 建设地址:第五师双河市 2.3 建筑规模:(1)其他绿地用地总面积:92050平米,作为临时停车场地,周围覆绿种植开花果树类,所用苗木品种:1.乔木:17678株;2.地被(54640平米)。(2)道路景观节点部分:道路节点部分西起艾比湖路,东至军垦路,南临光明路,北靠赛里木湖路,总共10个节点,每个节点单边长度50-100米,宽度20-50米,绿化面积为50609平方米。(3)道路街旁绿地、节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15条道路街旁绿化及景观节点绿化工程:一、街旁绿化部分(总面积367845平方米)。1、乔木:94869株;2、灌木:9585株;3、地被:41845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街旁绿地、景观节点、其他绿化用地)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疆外监理企业需要具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兵团外部监理企业需要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 10:00 时至 2017年 10 月 2 日 20:00时,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报名。 4.2现场投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北京时间)至 2017 年 10月 7 日(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登录后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付费成功后,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将视其不参与此次投标,由此原因造成的否决投标及其它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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