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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光明公园、长泽公园提升改造)施工四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光明公园、长泽公园提升改造)施工四标段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光明公园、长泽公园
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光明公园、长泽公园提升改造)施工四标段

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光明公园、长泽公园提升改造)施工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五师发改备【2017】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博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光明公园、长泽公园提升改造)施工四标段

招标编号:DWS-GCJY2017176-4

2.2建设地址:第五师双河市。

2.3建筑规模:(1)光明公园总面积:120130平米。所用苗木品种:1.乔木:8460株;2.亚乔木及灌木:3465株;3.地被(78356平米)。 (2)长泽公园总面积:128500平米。

所用苗木品种:1.乔木: 428株;2.亚乔木及灌木:860株;3.地被(18500平米)。同步建设绿化给水管网和喷滴灌系统及林床平整。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投资额:4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双河市中心城区绿化建设项目一期(光明公园、长泽公园提升改造)施工四标段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企业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5.投标报名

施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9 27 10:00时至2017 10 2 20:00时,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 9 28 日至2017 10 7 日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付费成功后,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将视其不参与此次投标,由此原因造成的否决投标及其它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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