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档案管理中心供用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档案管理中心供用电工程。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省分行档案管理中心供用电工程,主要包括供用电施工、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招标编号:ZYZB-2017-09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伍佰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出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在有效期之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控股、股东交叉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 26日至2017年9月 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