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6
招标编号:HBDL-JL17-C0063
开标时间:2017-10-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省民政厅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00万元
1、招标条件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吉林省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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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同标段 |
招标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项目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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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 |
独立标段 |
污水处理站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600 |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万昌镇 |
合同签订后70天 |
2.1.2资金来源:财政100%,已落实。
2.1.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拟派出项目经理1名,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不亏损,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投标。
3.7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1.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1.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8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6: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