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动力中心天然气改造项目购置招标公告
2017-09-28
招标编号:C530000000051700137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对项目名称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动力中心天然气改造项目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动力中心天然气改造项目购置(招标编号:C5300000000517001370)。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499号曲靖卷烟厂动力中心房。
2.3 交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499号曲靖卷烟厂动力中心房项目施工现场。
2.4招标内容:
为满足曲靖卷烟厂卷烟生产区及打叶复烤供热的需要,购置两台全自动燃气过热蒸汽,额定蒸发量25 t/h,额定工作压力1.6MPa(表压),蒸汽温度为300℃,结构模式为单炉胆卧式火管。所购置设备能在曲靖卷烟厂动力中心房环境条件下(海拔1896.30(拟建±0.0标高)米,年平均气温14.5℃,平均相对湿度71%)运行,以满足招标人生产的需要。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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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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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 |
2套 |
1.额定蒸发量为25t/h的全自动燃气过热蒸汽本体,额定工作压力为1.6MPa(表压),蒸汽温度为300℃,结构模式为单炉胆卧式火管。 2.本体配套设备,包括:燃烧器、风机、消音罩、一级节能器、过热器、空气预热器组(含空气换热器、烟气换热器)、给水泵、本体上的阀门及附件、燃料输送(调压)系统、电控柜、仪器仪表、自控系统(要求有燃烧自动调节、安全保护等功能),其它必须配备的设备(或装置)。 3.购置确定选用全自动燃气过热蒸汽,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上载明的公司注册国生产本体、节能器、空气预热器组和过热器。交货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2.4.1凡保证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所必需的资料及附件(部件)等,即使在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且满足使用要求。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保修期:设备质保期为设备投入运行并通过双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2.6 供货周期:240日历天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前述规定的时间内自报供货周期及调试期)。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并附有效的年报证明材料或制造商所在国(地区)法律认可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3)具备有效的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提供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2012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品牌额定蒸发量≥25t/h(单台)、额定工作压力≥1.6MPa(表压)全自动卧式火管燃气蒸汽在中国境内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原件,同时提供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签字)。
3.2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并附有效的年报证明材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附有效的年报证明材料;
(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3)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制造商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签字;
(4)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必须是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本体、节能器和过热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名称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上载明的公司名称一致,且符合《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第3条的要求);
(5)提供1项所投产品制造商品牌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2012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品牌额定蒸发量≥25t/h(单台)、额定工作压力≥1.6MPa(表压)全自动卧式火管燃气蒸汽在中国境内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原件,同时提供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签字);
(6)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