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炼钢厂原料部筛下料灰石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
项目编号:SCB-1709-Y07-C-103。
2.项目概况
包钢股份炼钢厂原料部筛下料灰石运输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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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合同执行期限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付款条件 |
需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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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炼钢厂原料部筛下料灰石运输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9(含税) |
10000 |
根据包钢财务计划付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包括本次项目所需的内容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3.2具有从事货物运输的相关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报告或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4项目管理职能人员健全,设有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作业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劳动力计划表、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3.5投标人配备的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或长期协议设备,并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设备(提供车辆行驶证,如为协议设备还需另附使用协议复印件)。
3.6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7因此项业务直接关系到包钢股份生产节奏,因此投标人须具备包钢股份内部保产运输经验,且有完成包钢(集团)内部年运输120万吨以上运输能力,并能够按照公司需求计划随时调整,增减车辆。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