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储灰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17-09-28
招标编号:HNZB2017-09-07022/01
负责对华能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储灰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投标意向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
1.1华能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600MW级燃煤机组,本期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采用带海水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厂址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1.2 本工程拟建灰场为小苗家灰场,灰场位于厂址以西约7.5km处,拟利用小苗家村附近山谷冲沟建设。
2.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华能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储灰场施工。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小苗家灰场位于厂址以西约7.5km处,拟利用小苗家村附近山谷冲沟建设。灰场占地面积18.41公顷(含管理站、绿化带),灰场管理站位于灰场西南,占地面积0.15公顷,内设车库、泵房、配电间及值班室等。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2017年12月5日开工,工程建设总工期为5个月。(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申请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2项灰场工程业绩或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近两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24个月为准)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的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28日9:00时起至2017年10月10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