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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181团汽车宿营地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181团汽车宿营地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
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181团汽车宿营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由十师交通局以师交发【20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经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181团汽车宿营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181团汽车宿营地;

2.2建设地址:第十师181团;

2.3建设规模:第十师181团汽车宿营地总建筑面积1360.5平方米,道路广场及停车场总面积7521.3平方米,绿地面积1852.3平方米;

2.4工程投资额:3500万元(其中本标段1000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本标段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4日每日10时至20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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