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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易地搬迁附属工程(甬道及边沟) 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易地搬迁附属工程(甬道及边沟)招标公告招标编1.招标条件本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易地搬迁附属工程(甬道及边沟)

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易地搬迁附属工程(甬道及边沟)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易地搬迁附属工程(甬道及边沟)已由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以鄂政字【2017】2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甬道7080平方米、边沟2925米。

2.2工程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金额、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17:30 时,在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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