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洪溢河生态廊道如意山雕塑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巨鹿县洪溢河生态廊道如意山雕塑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以 巨行审【2013】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财政投资项目,巨鹿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巨行审【2013】50)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溢河应急避难广场东侧、黄巾大道南侧
2.2 建设规模:雕塑主体长控制在21米左右、高度11.5米左右(含雕塑底座)
2.3 计划工期:设计15日历天,施工90日历天,共1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该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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