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南栗明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第二批3标段招标已由石家庄市财政局以工程171号、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SJZ-160801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园林局、石家庄市民心河二期工程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栗明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第二批3标段
2.2 实施地点: 107国道至铁路涵洞段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南栗明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第二批3标段:107国道至铁路涵洞段长的渠道两侧草白玉栏杆修建,桩号K0+000--K0+447.18。栏杆单侧长447.18米,两侧总长894.36米。
2.5 供货期: 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6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进行报名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石材或雕塑制作或安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11日至2017年 10月 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至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5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1日 9时00分,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指定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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