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满洲里热电厂新增用户供热改造项目换热站安装施工
1.2项目地点:满洲里市
1.3 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金牛换热站安装施工和四馆换热站安装施工,施工单位负责换热站设备基础、地面、墙壁、门窗等土建施工工作,负责换热机组、管道、阀门、水箱、配电柜、电缆等设备安装工作。
1.4投标人需知:
1.4.1 本工程所需换热机组、钢管、阀门、水箱、配电柜、电缆及弯头等管件由建设单位负责,其它建筑、安装材料及施工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1.4.2投标方确认其投标本项目下所需的人员由其直接聘用,人员数量及资质满足本工程需要,所有与其聘用人员的有关劳动纠纷或争议的发生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机械发生故障,机械使用不当造成人员、机械损失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1.4.3投标方如在施工过程如造成公共设施损坏均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1.4.4工程结算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0%,一年质保期后付工程总价的10%。
1.4.5 施工工期: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3日,具体工期按招标方要求进行。
1.4.6投标人应做好冬季施工方案和准备,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冬季施工费用。
1.4.7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工程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时间组织踏勘。踏勘请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地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7.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供应商应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证书扫描、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