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内容: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高温水销售项目,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运输高温水相应的密闭式水罐专用车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长期租用合同(在与绥化热电公司签订高温水销售合同有效期内)。
(3)业绩:投标人近两年(2015年10月-2017年9月)内具有购买电厂高
温水项目业绩1个或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
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
5.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10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上午11:30分)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