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39000kW扶贫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ZGY-GC2018020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YSZGY-GC20180205
2、项目名称:颍上县39000kW扶贫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三次)
3、项目地点:颍上县境内;
4、招标人:颍上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5、项目概况:
(1)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容量规模20000kW光伏发电项目,电压接入为10kV及以下,采用分布式建设,涉及慎城镇、建颍乡、夏桥镇、江店孜镇、黄坝乡、刘集乡、杨湖镇、鲁口镇、八里河镇、半岗镇、垂岗乡、王岗镇、关屯乡、赛涧回族乡、盛唐乡、润河镇等16个乡镇的40个村,每个贫困村0.5兆瓦。
(2)二标段建设内容为容量规模19000kW光伏发电项目,电压接入为10kV及以下,采用分布式建设,涉及十八里铺镇、西三十铺镇、新集镇、六十铺镇、南照镇、红星镇、耿棚镇、五十铺乡、黄桥镇、谢桥镇、古城镇、迪沟镇、陈桥镇、江口镇等14个乡镇的38个村,每个贫困村0.5兆瓦。
6、招标范围:
(1)一标段招标范围:20000kW光伏发电项目从勘察直至项目主体完工及运维管理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围栏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工程质保期内负责对设备及材料的消缺,运维管理等全过程的工作;在履行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勘测、施工图、竣工图设计。不包含外线部分设计及施工(但光伏厂区内的所有线路<含升压变压器>由承包人承担),送出线路及并网验收由招标人和供电部门沟通、解决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二标段招标范围:19000kW光伏发电项目从勘察直至项目主体完工及运维管理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围栏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工程质保期内负责对设备及材料的消缺,运维管理等全过程的工作;在履行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勘测、施工图、竣工图设计。不包含外线部分设计及施工(但光伏厂区内的所有线路<含升压变压器>由承包人承担),送出线路及并网验收由招标人和供电部门沟通、解决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项目概算:一标段约13000万元;二标段约12350万元;
9、项目类别:EPC;
10、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变器的企业(投标人控股子公司为光伏生产企业的视同投标人为光伏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入选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及股权隶属证明等材料)。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光伏工程施工企业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不少于10MW光伏发电项目业绩合同(EPC或投资持有);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未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是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自2018年5月4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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