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的委托,就其“快递业务部分外包”工作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主要内容:本项目系指在山东省东营市范围内,自带机动车辆或者电动三轮车,负责相应片区内快递包裹的揽收及投递和仓储大客户邮件的打包、收寄、封发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经营范围中须业务外包资质同时具有快递包裹揽收、投递、打包、收寄、封发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在过去从事类似快递包裹揽收、投递、打包、收寄、封发等工作服务工作期间,未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7年 11 月1日至2017年 11 月7日,每天8:3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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