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同哈公路(G221)集贤县至集桦界段大中修工程项目具备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集贤县公路管理站现对“国道同哈公路(G221)集贤县至集桦界段大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同哈公路(G221)集贤县至集桦界段大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同哈公路集贤县出口处,起点桩号为K243+518,完全按照既有道路布线,路线终点位于国道同哈公路集贤与桦川管养段交界处, 终点桩号为K272+756,路线长度29.23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9m,路基宽度12.0m,设计速度80km/h。 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桩号 公路等级 设计速度 路面宽 路基宽 路线里程 K243+518- K272+756 二级 80km/h 9.0m 12.0m 29.238km 2.3招标范围: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4建设地点:集贤县境内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在30 公里以上(含30 公里)二级公路及以上的设计,且至少有1条里程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 年11月8日至2017 年11月14日,每日9 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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