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标公告201711042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业 主: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
项目地点: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
扎哈淖尔工业园区
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露天煤矿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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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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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PCEC/ZC-ZB-17-2017-32-04 |
扎哈淖尔分公司三期示范工程工况监控系统 |
卖方负责买方三期示范工程监控系统施工。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卖方负责买方三期示范工程监控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及环保验收等工作,直至买方三期示范工程监控系统满足各项指标要求,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验收后移交给买方。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设有固定的专业运维机构,并配有专业运维人员。 |
1套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数量和参数,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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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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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扎哈淖尔分公司三期示范工程工况监控系统 |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生产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已完成同类监控系统良好运行的业绩不少于3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查询); 4.投标人所提供的工况监控系统必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有工况监控系统及环保类软件著作权证书; 6.投标人属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方案及产品推荐目录》中“火电厂(含热电联产)推荐目录”中的推荐企业; 7.投标人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不具备上述资质要求,本项目允许专业分包,则分包人需具有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本项目相同或类似产品安装的业绩;投标时本项目分包人资料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11.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12.最近两年内未受行政主管机关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