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294号文批准建设,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铺轨长度约8.491km(桥梁起点比铺轨起点后移0.305km),其中地下线约4.821km,高架线长度约3.385km,敞口U型槽约0.285km。共设5座车站,其中地下站4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约1.677km,红联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线路全长约35.95km,其中地下线24.45km,高架线11.2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6座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9km。慈城设停车场1座,东钱湖设车辆段1座。 2.3招标范围: 品目一: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空调机组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品目二: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冷水机组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2.4 计划供货时间:36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 品目划分:2个品目。 品目一: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空调机组设备采购。 品目二: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4号线工程暖通设备冷水机组设备采购。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品目一: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空调机组设备生产厂家(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名。 品目二: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冷水机组设备生产厂家(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所投冷水机组设备须具有有效的CRAA认证证书或ARI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名。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1-15 到 2017-12-01 16:00: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