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汕头电厂全厂运输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汕头电厂分二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为2×300MW机组,于1993年12月23日开工,1996年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为1×600MW机组,2003年开工, 2005年10月20日投产发电。
2.服务项目:
(1)提供每日通勤车运输服务,保障电厂职工正常上下班、加班;提供小车驾驶服务,保障电厂公务用车;提供人货车驾驶、货物运输服务。
(2)做好驾驶员的聘用的管理工作,按电厂班组的要求管理好驾驶员。
(3)投标方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日常保洁,爱护车辆。定期检查,排除简单故障,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上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4)做好人员档案、车辆信息、维修记录、行驶记录的归类和存档,随时备查。
(5)电厂湿渣装卸运输工程: 电厂三台机组每年产生的所有锅炉湿煤渣的装卸、排放、清运及运输至指定处置点的所有相关工作。
(6)电厂灰堤日常保卫维护工程:灰堤区域保卫日常维护工作按天进行,每天对进出电厂外来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经核对无误方可放行;安排人员进行三班倒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若发现灰堤内存水往外海滩渗漏,及时补漏处理。重点巡视堤坝的基体混合石料间;灰堤及灰池漂浮物及垃圾清扫。
2.2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或法人委托单位。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普通货物装卸、货运经营、劳务派遣(服务)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应具有普通货物装卸、货运经营、劳务派遣(服务)等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