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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插桩式抢险打捞工程船建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插桩式抢险打捞工程船建造项目己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号:交规划函[2017]719号。建设资金部分来

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插桩式抢险打捞工程船建造项目己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号:交规划函[2017]719号。建设资金部分来自交通运输部政府专项建设资金,部分由招标人自行筹措。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 本船是具有 DP-2 级动力定位能力自航自升式工程船,无限航区航行,挂中国旗。 主要用于沿海及近海浅水水域应急清障和抢险打捞作业,具备起重、运输、储存及补给等抢险打捞作业支持功能,可用于打捞作业现场的设备吊运、小型沉船整体打捞、大型沉船辅助打捞、沉船货物缷货和舱内存油缷载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生活支持等工作,还可用于近海风电场风机运输和安装,兼顾平台维修、生活支持等工作。 本船设计使用年限25年。 2.2招标范围:插桩式抢险打捞工程船建造项目设计(含方案、详细设计、船舶建造招标的技术规格书、主要设备的技术文件编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有1艘及以上具有液压插销式升降系统、单桩抬升力不小于3000吨、吊机起重能力不小于600吨或具备自航、DP2定位能力的自升式平台设计业绩。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事船舶设计的丰富经验和资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有从事过技术复杂程度相当的或相类似的船舶的设计研究经历,并附有证明材料。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依靠自己的设备和人员独立完成本标的的设计。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对于用于本标的且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必须有书面材料同意用于本标的开发设计,并表明不是额外单独收费。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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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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