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环路福百大道第一标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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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外环路(福百大道(汽专线至福长路))第一标段(汽专线至洪智路)道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6】56号、融发改审批【2017】230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市财政与融侨开发区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音西街道,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道路总长68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外环路(福百大道(汽专线至福长路))第一标段(汽专线至洪智路)道路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综合管线及安全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60987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爆破工程240个日历天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的投标。
3.6.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20日至 2017 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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