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BSZC2017-G1-096-CZ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那坡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42万元
本招标项目那坡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那发改农经〔2017〕25~11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3500万元,项目法人为那坡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那坡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县级资金部分)管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96-C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镀锌钢管一批,含DN80:450米、DN50:21236米、DN40:31227米、DN32:65738米、DN25:28434米、DN20:1865米。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2.5281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4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1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具有镀锌钢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或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镀锌钢管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4.3 招标人约定:截止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七、投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那坡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42万元
本招标项目那坡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那发改农经〔2017〕25~11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3500万元,项目法人为那坡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那坡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县级资金部分)管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96-C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镀锌钢管一批,含DN80:450米、DN50:21236米、DN40:31227米、DN32:65738米、DN25:28434米、DN20:1865米。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2.5281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4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1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具有镀锌钢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或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镀锌钢管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4.3 招标人约定:截止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七、投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