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及2017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第一批任务要求,对P1、P2停车场内给排风系统进行改造。
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招标范围
淘汰停车场高耗能排风风机;修复现有楼控系统,实现风机根据温度及CO的变化自动调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物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所承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上述内容)
3.6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须满足以下1-3的所有要求:
1 项目类型:节能改造或机电安装工程;
2 业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 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验收时间):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项目类型、业绩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验收时间)等内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人民币600整)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