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汽车3号地块平整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汽车3号地块平整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 投标企业近60个月内监理过造价在2970万元(达到80%即为符合)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同一工程须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监理合同、主要施工图、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总监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上岗证书。 3、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可以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可不提供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4、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人员必须按规定在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如建设主管部门抽查三次不在现场,则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名递补,且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中标单位。 6、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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