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人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矿车、平板车、材料车、平巷人车使用单位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名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矿车、平板车、材料车、平巷人车设备采购供应商入围资格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DYK2017A302N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车、平板车、材料车、平巷人车设备采购供应商入围资格,共划分为8个标段(含9个品种),其中: 标段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 材料车 MLC3-9 KG 2 固定车箱式矿车 MGC1.7-6 KG MGC1.7-9 KG 3 平板车 MPC20-6 KG 7 平板车 MPC40-9 KG 8 平巷人车 PRC12-6/3 KG 备注:考虑产品在申办煤安时图纸标重有差异,要求报价供应商按重量单位KG提报,中标供应商签订整机合同时依据图纸重量(KG)*单价(元/KG)核算。 供应商入围后,增入买方供应商管理系统,参与买方后续材料车、矿车、平板车、平巷人车的比价采购。 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计划数量为准,包含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7%)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技术商务要求)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出卖人接买受人通知后按合同约定期内交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17年11月26日 18:03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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