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青海都兰风电钢板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757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青海都兰风电工程钢板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青海都兰风电项目为金风科技设计的塔筒,风电场拟安装25台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50MW。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3、采购数量:4190.157吨 4、交货时间:2017年12月20日 5、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西郊工业园区经五路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6、质量要求:钢板各项指标应符合GB/T709、GB/T1591、GB/T3274要求;Z向性能钢板应符合GB/T5313之规定;所有钢板不允许用补焊的方法修补。对于厚度为11.1mm~32mm钢板必须热轧状态交货,对于厚度为80mm门框钢板必须正火状态交货。所有钢板厚度公差符合GB/T709 的B级要求。所有钢板超声波探伤应符合NB/T47013 Ⅱ级要求。钢板厂家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舞阳钢铁、安阳钢铁、山东钢铁(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钢秦皇岛钢铁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00万吨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4投标人应具有同类风电项目材料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钢板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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