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如意总部基地土地整理项目停车场站建设改造提升工程(会展中心东停车场)施工,就呼和浩特市如意总部基地土地整理项目停车场站建设改造提升工程(会展中心东停车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C}二、{C}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如意总部基地土地整理项目停车场站建设改造提升工程(会展中心东停车场)施工
2、项目概况:会展中心东停车场,面积约40994.6㎡。
3、项目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开发区
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5、标段划分:全部内容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质量目标: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7、计划投资:该工程计划投资额约为1650万元;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32.12%;自筹14.35%;贷款53.53%;外资0%;其他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周六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叁套:
3.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
3.2营业执照副本;
3.3资质证书副本;
3.4税务登记证副本;
3.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3.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8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注: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