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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南海海区通航水域及内河AIS覆盖扩展工程设计变更主体设备采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南海海区通航水域及内河AIS覆盖扩展工程设计变更主体设备的相关货物和服务委托(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南海海区通航水域及内河AIS覆盖扩展工程设计变更主体设备的相关货物和服务委托(以下简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0745-1741CCIEC029(重招) 二、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南海海区通航水域及内河AIS覆盖扩展工程设计变更主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1包,具体需求见第二篇技术规格书部分。 2、本次招标工程的实施内容包括软件系统采购、应用系统推广、系统集成、技术支持、检查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3、供货范围:南海海区AIS基站设备配置一览表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一 AIS接收基站 台 11 二 AIS收发基站 台 5 三 系统集成服务 项 1 4、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为8个月,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5、项目地点:项目实施现场。 6、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即预算价,所有高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证明投标人信誉情况良好的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5)近三年(2014年至今)成功实施过类似规模内容的集成项目,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8)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9)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10)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服务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文件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1)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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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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