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雅安至康定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省自有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雅安至泸定段运营路安车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 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全长134Km,设置10处5互通式立交, 3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管理分中心和3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等。为保障雅康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畅通,为通行车辆提供快速、高效的清排障及救援服务,招标人拟采购雅安至泸定段运营路安管理及救援车辆,具体采购设备清单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供货期(天) 交货地点 CL1 巡逻车(皮卡) 台 8 90 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雅安管理处 路政管理用车 台 4 90 CL2 10T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 (全落地式) 台 4 90 25T拖吊联体型清障车 台 2 90 50T多功能清障车 台 2 90 CL3 25吨 台 1 90 50吨 台 1 90 CL4 多功能消防车 台 2 90 四轮消防摩托车 台 6 90 CL5 滑移式装载机 台 2 90 除雪车 台 1 90 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代理商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有效授权书; 3.1.3销售业绩:近一年(自2016年1月起),投标人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销售业绩: (1)CL1标段:巡逻车(皮卡)销售20台及以上;路政管理用车销售20台及以上;; (2)CL2标段:10T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全落地式)销售10台及以上;25T拖吊联体型清障车销售10台及以上;50T多功能清障车销售5台及以上; (3)CL3标段:25吨销售5台及以上;50吨销售5台及以上; (4)CL4标段:多功能消防车销售5台及以上;四轮消防摩托车销售10台及以上; (5)CL5标段:滑移式装载机销售5台及以上;除雪车销售5台及以上; (6)上述标段中若为进口整车产品销售业绩不作要求。 3.2其他要求: (1)拟供车辆排放标准:符合国V标准或欧Ⅳ标准及以上(不包括四轮消防摩托车)。 (2)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或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车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并可以获得2个标段的中标。 3.6同一标段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若设备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处理)。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8:30 至 9:00 时(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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