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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石化分公司外购乙二醇用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项目名称:辽阳石化分公司外购乙二醇用汽车运输服务招标编号:ZY17-SY27-FW034一、招标条件本已由辽阳石化分公司批准,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辽阳石化分公司外购乙二醇用汽车运输服务 招标编号:ZY17-SY27-FW034 一、招标条件 本已由辽阳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辽阳石化分公司生产需求,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吉林石化公司外购乙二醇,需具备资质的单位依据国家《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辽阳石化分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辽阳石化分公司提供外购乙二醇用汽车运输服务,确保安全装卸和乙二醇运输作业过程的合法合规。 2.2 招标范围: 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外购乙二醇用汽车运输服务进行招标。乙二醇全年预估承运总量约2.64万吨(抚顺石化预估每月约1800吨、吉林石化预估每月约400吨),在合同期内完成安全装卸和乙二醇运输服务,运输数量按招标人月度计划执行。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1:抚顺石化公司至辽阳石化分公司; 标段2:吉林石化公司至辽阳石化分公司; 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投标。 2.3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4 装车地点:标段1:抚顺石化公司,标段2:吉林石化公司;卸车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所属聚酯厂乙二醇储罐装置。 2.5 其他要求: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以及在运输及装卸货过程中出现的人员、货物及因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货物指乙二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总担保协议内容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3.2 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3 必须承诺拥有满足运力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运输标准、能够安全装卸和运输乙二醇的汽车槽车(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必须提供车辆明细表、营运证、罐体使用合格证、危险品货物准驾证、押运证; 3.4 信誉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影响履行本的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严重违约、骗取中标等行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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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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