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北环路及其支路道路工程-北环路东延伸段及东山支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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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永春县北环路及其支路道路工程-北环路东延伸段及东山支路绿化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永发改【2016】12号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4848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28.3959万元(含暂列金50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8. 设计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专业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本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7〕16号)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在其被限制承接工程业务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8. 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7年11月28日9:00 至2017年12月 3日17:00 (北京时间)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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