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厂2018年四台机组脱硝CEMS设备运营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大连电厂2018年四台机组脱硝CEMS设备运营维护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7-11-02190/01
1.项目概况:
华能大连电厂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湾畔,装机容量4×350MW。本次维护内容为对我厂四台机组脱硝CEMS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定期校验与维护;相关监控分析人员负责远程监控、日常报表、异常数据分析等工作。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2.1 对华能大连电厂四台机组脱硝CEMS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数据监控分析人员负责远程监控、日常报表、异常数据分析等工作。
2.2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对整套系统(包含采样探头、分析仪器系统和数据存储与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和维护。
2.3对华能大连电厂四台机组脱硝CEMS设备进行定期校准、校验。
2.4对华能大连电厂四台机组脱硝CEMS设备进行有效数据捕集率。
2.5按照国家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导出为标准格式记录台帐。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三项针对火力发电厂300MW以上机组的脱硝CEMS设备运营维护业绩。
4.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得转包、分包。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8日9:00起至2017年12月06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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