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7566
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碎石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山西省晋中市综合通道位于现代产业园区晋中起步西边界,在晋中市城市路网总体规划中道路等级定位为快速路,近期均按主干路实施,预留快速路条件。2017年实施一期工程,范围为蕴华西街至二广高速,道路长度11.95公里;2018年实施二期工程,范围为二广高速至榆祁高速,道路长度6.25公里。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蕴华西街至二广高速以及二广高速至榆祁高速,总长度18.2km,规划红线宽60米,绿线宽90米。采用PPP模式实施,由晋中市政府引入社会投资人,中选社会投资人其与政府方出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土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中的道路标线施划等。
合同类型为PPP项目。
合同金额(设计匡算)28.2亿元。
合同工期2017年5月9日-2018年11月30日。
2、招标范围: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一期工程碎石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具体数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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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到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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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碎石 |
0-5mm |
吨 |
100000 |
用于水稳、褥垫层 |
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部施工桩号:k0+000-k12+336.804段落区间。二广高速至榆祁高速段落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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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碎石 |
5-10mm |
吨 |
85000 |
用于水稳、褥垫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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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碎石 |
10-15mm |
吨 |
19000 |
用于水稳、褥垫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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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碎石 |
10-20mm |
吨 |
90000 |
用于水稳、褥垫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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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碎石 |
20-30mm |
吨 |
85000 |
用于水稳、褥垫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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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粗粒料 |
吨 |
100000 |
用于软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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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7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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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17年12月25日开始,供货周期2017年12月-晋中项目相关结构物施工结束,按月度分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晋中市综合通道建设工程PPP项目部施工桩号:k0+000-k12+336.804段落区间。
6、质量要求:碎石质量评定标准可参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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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孔尺寸 |
37.5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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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通过百分率 |
100 |
68-86 |
38-58 |
22-32 |
16-28 |
8-15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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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基层 |
通过百分率 |
100 |
93-100 |
75-90 |
50-70 |
29-50 |
15-35 |
6-20 |
0-5 |
巨粒组土粒质量少于或等于总质量15%,且巨粒组土粒与粗粒组土粒质量之和多余总土质量50%,粒粒径质量大于0.5mm的颗粒质量大于总量的50%,粗粒组质量大于细粒组,粗粒组包含砂粒与砾粒,标准贯入锤击数N>15。
砾类土:粗粒土中砾粒组质量多于砂粒组质量的土为砾类土,砾类土根据其中细粒含量和类别以及粗粒组的级配进行分类。
(1)砾类土中细粒组质量少于或等于总质量的5%的土为砾,按级配指标定名:
当Cu≥5,且Cc=1~3时,称级配良好砾,记为GW,不同时满足条件时称级配不良砾,记为GP。
(2)砾类土中细粒组质量为总质量5%~15%(含15%)的土称含细粒土砾,记为GF。
(3)砾类土中细粒组质量大于总质量的15%,并小于或等于总质量的50%的土称细粒土质砾,按细粒土在塑性图中的位置定名,当细粒土位于塑性图A线以下时,称粉土质砾,记为GM;当细粒土位于塑性图A线或A线以上时,称黏性土质砾,记为GC。
砂类土:粗粒中砾粒组质量小于或等于砂粒组质量的土称砂类土。砂类土根据其中细粒含量和类别以及粗粒组的级配进行分类。
(1)砂类土中细粒组质量小于或等于总质量5%的土称砂,当Cu≥5,且Cc=1~3时称级配良好砂记为SW,不同时满足时称级配不良砂,记为SP。
(2)砂类土中细粒组质量为总质量5%~15%(含15%)的土称含细粒土砂,记为SF。
(3)砂类土中细粒组质量大于总质量的15%,并小于或等于总质量的50%的土称细粒土质砂,按细粒土在塑性图中的位置定名,当细粒土位于塑性图A线以下时,称粉土质砂,记为SM;当细粒土位于塑性图A线或A线以上时,称黏性土质砂,记为SC。
(4)粗砂粒径大于0.5mm颗粒多于总质量50%,中砂粒径大于0.25mm颗粒多于总质量50%,细砂粒径大于0.075mm颗粒多于总质量7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年生产路面碎石8万吨以上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采矿许可证》等,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款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投标产品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前提: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






